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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章程

2015-07-15 17:32 审核人: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点击:[]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第一章 总 则

    第一条 总名称:“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”。
  第二条 冠名:在校友集中的地区或单位成立“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分会”,以“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+地区/单位+校友分会”。
  第三条 性质:本会是从事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联谊的社会团体。
  第四条 宗旨:加强校友与母校、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,加强合作,增进友谊、发扬体育的团结拼搏的精神,共同树立良好的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人的社会形象,为母校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。
  第五条 本会遵照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,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,促进教育、科学技术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  第六条 本会接受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,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、检查和管理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第二章 会 员

第八条 凡赞同本章程,从2009年建院以来毕业于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专科、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。
  第九条 根据情况,可吸收名誉会员或荣誉会员。
  第十条 会员的权力和义务。
   权利:
     1、产生校友会机构时,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;
     2、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;
     3、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;
     4、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。
   义务:
     1、承认并遵守校友会章程;
     2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     3、关心校友会工作,承担校友会委托的各项任务;
     4、符合本章程的其它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第三章 组织机构

    第十一条 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设理事会,理事由理事会推举产生。
  第十二条 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理事会的理事名额按地区或单位的校友人数分配,由各地区或单位校友分会的校友协商推举产生。理事任期四年,一般任期不超过两届。
  第十三条 理事会是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,研究校友会工作,决定重大事宜。召开的理事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为有效,理事会议所作决定需有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通过方为有效。
  第十四条 理事会的主要职责:
     1、制定、修改章程;
     2、对外代表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;
     3、推举产生理事会。理事会推举名誉会长(若干名)、会长(1名)、副会长(若干名)、秘书长(1名)、副秘书长(若干名);
     4、讨论和决定校友会工作方针、计划及有关的重大问题;
     5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;
     6、审批会员;
     7、决定本会重大决策的变更和终止;
  第十五条 设立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办公室,设办公室主任(一名),副主任(若干名),其主要职责是:
     1、校友会办公室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;
     2、处理校友、地方校友会与北外校友会的联系及日常工作;
     3、组织召开有关校友工作会议;
     4、处理好秘书长交办的有关事宜;
     5、管理好校友会会费及活动经费。
  第十六条 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设在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第四章 校友会与各地区或单位校友分会的关系

     第十七条 各地区或单位的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分会是各地区或单位校友的组织,负责与本地区或单位校友的联络并开展分会的工作,分会的领导机构由各地区或单位校友推举产生。校友分会设理事会。理事会可视具体情况推举产生分会名誉会长若干名、分会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分会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。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与各地区或单位校友分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,并负责指导工作。
 第十八条 各地区或单位校友分会按本会章程开展工作。各地区或单位校友分会应遵守当地的有关法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第五章 经费

    第十九条 本会资产为公有财产,依照国家和社会团体管理机关有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。
   第二十条 本会经费来源:
     1、会员交纳的会费;
     2、接受会员和社会友人的捐赠;
     3、学院的资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第六章 附则

    第二十一条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。
  第二十二条 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自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核准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贵州师范学院350vip浦京集团-欢迎您校友会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6月27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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